广告情报有限公司("尼尔森)

尼尔森广告英特尔国际服务条款与条件

本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 "条款")适用于本协议所附的协议书、建议书或工作时间表(与本条款合称 "项目协议")中确定的尼尔森Ad Intel 国际服务(以下简称 "服务")。

第 1 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1.1 服务;所有权和许可。尼尔森Ad Intel 服务基于对尼尔森所选择和监测的各种媒体的商业广告活动和支出的监测。服务中包含的数据和信息称为 "尼尔森信息"。尼尔森信息可能附有公开的商业创意,如客户竞争对手的广告图片。尼尔森信息和商业创意应通过适用的项目协议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服务进行电子交付。在本条款中,"技术服务 "是指尼尔森向客户提供的涉及技术许可的服务,包括互联网门户、访问和分析工具、许可系统、模板、软件和相关手册。客户应维护并在必要时升级其硬件、操作系统和第三方软件,以符合技术服务的任何要求和/或变更,尼尔森应在实施前向客户提供有关技术服务操作的此类要求和/或变更的通知。当尼尔森向客户提供用户名和/或密码以访问全部或任何服务时,客户应将用户名和密码视为机密,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并应负责确保其指定用户遵守本条款。客户应尽其合理的努力防止未经授权访问技术服务。客户应通知尼尔森任何闲置的用户帐户(例如,分配给前客户员工的帐户或超过六个月未使用的帐户)。除非与尼尔森另有约定,否则一个用户帐户不得由一个以上用户/一个指定个人同时共享。

1.2尼尔森不向客户出售服务。尼尔森保留根据本条款提供的尼尔森信息和技术服务的所有所有权,包括所有知识产权。客户特此获得有限的、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的许可,以在项目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用本条款中规定的服务(除非项目协议另有规定)。

第 2 条.费用和税收

2.1 费用。客户同意支付项目协议中规定的费用("费用")。这些费用应在发票日期后三十 (30) 天内支付。客户同意从最初应付之日起,按月利率 1.5%(或更低的最高法定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尼尔森收到此后所有款项的付款。

2.2 税项。客户负责支付与服务相关的所有增值税、货物与服务税、销售税、使用税及类似税费。根据适用的项目协议应支付的费用不包括所有税费。客户同意配合尼尔森遵守适用的税收法规。在法律要求客户从支付给尼尔森的款项中预扣或扣除任何适用税款的情况下,客户应在法律或条约允许的范围内尽合理努力将任何此类税款降至最低,且客户应向尼尔森提供相关税务机关可能要求的证据,以证明已支付此类税款,以便尼尔森可申请任何适用的抵免。在客户的书面要求下,尼尔森应提供任何相关的免税证明、表格或其他信息,使客户能够减少所需的预扣税款/扣款,并给予客户合理的时间提供由相关税务机关签发的预扣税款/扣款收据原件,以证明该等税款的支付。

第 3 条 服务的使用服务的使用

3.1 服务的使用。服务(包括尼尔森信息)是尼尔森的保密和专有信息。除相关项目协议中规定的情况外,客户仅可在项目协议第一页客户地址所在国家(例如,客户地址为英国,则可在英国使用服务)和服务相关国家("地区")内出于客户内部研究和参考目的使用服务,且仅可在事先获得尼尔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发布或披露尼尔森信息。服务无意替代金融、投资、法律、商业或其他专业建议,客户仍需对其决定、行动、服务使用和遵守适用法律承担全部责任。

3.2 限制。除非相关项目协议明确授权,否则客户不得直接或间接:(i) 对任何服务或尼尔森信息进行反编译、反向工程、反汇编、修改、改编或翻译;(ii) 对任何第三方进行复制、再版、分许可、分发、处置、转售、转播、商业利用或披露、(iii)删除其中的任何专有权或版权说明 (iv)将服务用于任何客户产品或产品开发,或创建独立的综合报告用于项目协议中指定的客户实体之外或地区之外,或 (v)未经尼尔森事先书面批准,将服务用于适用项目协议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其他目的。

3.3 第三方。除相关项目协议规定外,客户不得将尼尔森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其集团公司、顾问、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商、第三方处理商、计算机服务局、增值处理商、数据建模或认知度跟踪公司和/或媒体审计公司,除非在访问该尼尔森信息之前,该第三方已签署尼尔森自行决定为该第三方制定的当时标准的第三方访问协议。尼尔森可自行决定拒绝签订此类协议或授予第三方访问尼尔森信息的权利,尼尔森保留对此类访问收费的权利。尼尔森不对第三方从尼尔森信息中生成的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4 法律诉讼。任何服务或尼尔森信息均不得用于任何法律、政府或行政程序。如果法律程序强制要求使用,客户应立即提前书面通知尼尔森,并在使用前获得尼尔森可接受的保密协议、保护令和证据规定,并应将使用限制在遵守此类法律要求所需的最低限度。

3.5 专有信息。尼尔森信息包含尼尔森专有信息,其中可能包括:(i) 广告商和节目代码;(ii) 产品分类;(iii) 品牌/母公司等级。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均不得将这些专有代码、分类和/或分级用于除尼尔森信息制表以外的任何目的,而必须遵守本条款中的 "服务使用 "规定。

第 4 条 服务和收费的变更

4.1 服务变更。 如果服务或尼尔森信息发生变更,尼尔森可在提前三十 (30) 天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调整相关费用。 该费用变更应于尼尔森通知中所述的日期生效,除非在该通知发出后十五 (15) 天内,客户以书面形式通知尼尔森其拒绝接受费用变更,在此情况下,服务和客户对尼尔森信息的许可应于变更生效日期终止;但是,尼尔森可自行决定撤销费用变更,在此情况下,本协议应继续完全有效。

4.2 第三方数据。尼尔森信息部分基于来自第三方的数据或信息,尼尔森可以停止提供此类尼尔森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如果任何此类第三方数据或信息由于任何原因不再提供给尼尔森,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的费用应按比例进行调整。

第 5 条.保证、责任限制和赔偿

5.1 免责声明。 客戶承認,尼爾森資訊代表尼爾森基於其對數據和資訊(包括面板數據和其他尼爾森可能無法控制的來源)的分析而得出的意見,尼爾森不能保證尼爾森資訊的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 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尼尔森否认且客户特此放弃对客户或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有关服务和尼尔森信息的任何及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适销性、质量或适用于任何特定用途和非侵权的保证。 上述免责声明不应作为或构成尼尔森承认任何服务或尼尔森信息构成适用法律下的货物、商品或有形个人财产。 

5.2 责任限制。尼尔森将退还因其未能提供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并将尽合理努力纠正客户在服务中发现的错误。如果尼尔森未提供服务或无法纠正错误的尼尔森信息或技术服务,则尼尔森将向客户退还为受影响的服务部分所支付的费用。除上述规定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尼尔森根据项目协议或与项目协议有关的直接损失、损害或费用的总赔偿责任(无论是合同、侵权行为(包括过失)或其他责任)应限于客户根据项目协议支付的年费,尼尔森将不承担合同、侵权行为(包括过失)或其他方面的任何直接、间接、后果性或其他损失、费用或损害赔偿责任。除非适用法律另行禁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对在诉因产生后一 (1) 年或适用项目协议终止后两 (2) 年(以较短者为准)之后提起的任何索赔承担责任。 本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排除或以任何方式限制一方因欺诈、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或法律上不得排除或限制的任何其他责任而应承担的责任。责任限制不适用于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

5.3 客户赔偿。 对于因 (i) 客户允许披露尼尔森信息,或 (ii) 客户违反适用的项目协议条款披露或使用服务或尼尔森信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所有索赔、损害、损失或费用(包括律师费),客户同意为尼尔森辩护、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5.4 尼尔森的赔偿。对于因客户允许使用尼尔森信息或技术服务侵犯了索赔人的任何版权、商标或商业秘密而对客户提出的任何索赔,尼尔森同意为客户辩护、对客户进行赔偿并使客户免受损害;前提是客户不承认此类索赔,并及时向尼尔森发出此类索赔的书面通知,且尼尔森对诉讼拥有控制权,包括唯一的和解权。尼尔森应支付由此类索赔引起的任何最终裁决或和解。尼尔森可要求客户停止使用任何侵权的尼尔森信息或技术服务。本条款规定了尼尔森对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全部责任。

第 6 条 期限条款、中止和终止

6.1 期限。除非根据本协议条款终止或项目协议另有规定,否则每份项目协议的期限、由此授予的 许可以及据此提供的服务应从相关项目协议中规定的日期开始,并应持续到项目协议中规 定的初始期限("初始期限"),此后应自动续延十二(12)个月(每期为 "续延期限"), 包括每年增加的费用,以涵盖现行通货膨胀率、除非任何一方提前至少三(3)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项目协议,并在初始期限或当时的 续延期限结束时生效。 

6.2 终止时归还尼尔森信息。 在适用的项目协议终止或到期时,(i) 客户应停止使用所有服务,并将根据本协议提供的尼尔森信息返还给尼尔森,(ii) 授予客户使用服务和尼尔森信息的所有权利和许可应立即停止和终止。 作为退还的替代,客户可从其系统和记录中删除服务和尼尔森信息,销毁其有形形式,并以尼 尔森满意的书面认证证明此类删除/销毁。 

6.3 因第三方活动而部分终止服务。 如果尼尔森信息或服务基于来自第三方的数据或信息,尼尔森可以停止提供此类尼尔森信息或服务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只要任何此类第三方数据或信息因任何原因停止向尼尔森提供。 

6.4 暂停服务。 如果客户未能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或其他义务,尼尔森可随时全部或部分暂停提供服务或授予许可或其任何部分。 暂停服务不应暂停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客户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付款义务。

6.5 终止。 除非项目协议另有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尼尔森可在尼尔森规定的任何日期终止或暂停项目协议及根据项目协议提供的任何或全部服务和/或尼尔森信息或许可:(i)客户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付款或其他义务;(ii)尼尔森因其无法控制的任何原因而无法或将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iii)尼尔森终止向所有订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客户提供此类服务。如果另一方发生重大违约,且在通知后三十 (30) 天内仍未得到补救,或者另一方成为破产/无力偿债或同等诉讼的主体,则每一方均可终止项目协议。

第 7 条 保密

7.1尼尔森和客户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密信息可能会披露给另一方。 "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保密或商业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条款,以及客户名单、市场营销和产品计划、技术、系统、业务流程和任何其他财务、销售、市场营销或商业信息,这些信息不包括:(a) 在公开资料中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在公共领域中披露的信息;(b) 在没有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合法获得;(c) 接收方在另一方披露前已合法知晓;或 (d) 接收方独立开发。  

7.2每一方都将以对待自身机密信息的谨慎程度对待另一方的所有机密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低于合理的谨慎程度;如果另一方提出要求,则应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销毁所有机密信息或将其归还给另一方。

第 8 条.总则

8.1 继续有效。 所有有关尼尔森信息的保密、责任、赔偿和使用的义务在相关项目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8.2 不可抗力(a) 如果在尼尔森控制范围之外的条件不允许尼尔森的技术按照尼尔森的标准进行测量,则尼尔森没有义务提供任何尼尔森信息和/或服务;(b) 如果由于任何通信系统或在线或离线计算设备的故障,导致任何一方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要求的任何行为(不包括到期付款的义务)、(b) 如果由于任何通信系统或在线或离线计算设备故障、无法采购材料、政府或司法命令、天灾、 流行病、恐怖主义行为、天气条件、第三方干扰或其他无法控制的类似原因,导致任何一方延迟 或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要求的任何行为(不包括到期付款的义务),则在延迟期间应免于履行该行 为。 

8.3 独立承包人关系。项目协议双方均为独立承包商,任何一方均无权约束另一方或使另一方承担义务。

8.4 分包。尼尔森可以使用分包商来履行其在适用的项目协议下的义务,前提是此类分包商必须遵守 严格的保密义务。尼尔森将对分包商履行项目协议承担全部责任

8.5 通知。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当面递送或通过国家认可的递送服务机构递送时,视为在收到之日发出 

8.6 转让。 每份项目协议均对双方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有利并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但尼尔森可在发出通知后,将其在项目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给关联公司或其业务的继承人。

8.7 禁令救济。 任何违反本条款第 3 条中服务使用规定的行为都可能对尼尔森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而尼尔森的法律补救措施不足以弥补这种损害。尼尔森有权获得禁令救济,而无需证明不可挽回的损害、缺乏适当的法律救济、交纳保证金或放弃任何其他权利。

8.8 审计权。在相关项目协议的有效期内以及终止后的两 (2) 年内,尼尔森有权在向客户发出合理书面通知后,对客户使用服务的所有情况进行审计;但客户在任何日历年内接受此类审计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8.9 分割。 如果根据适用法律,项目协议的任何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则应将其视为修改,修改程度应达到使其有效、合法和可执行所需的最低限度。如果无法修改,则应视为删除相关条款或部分条款。根据本条款对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的任何修改或删除均不影响项目协议其余条款的有 效性和可执行性。如果项目协议的任何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双方应本着诚意 进行谈判,以修订该条款,使修订后的条款合法、有效和可执行,并尽最大可能实 现原条款预期的商业结果。

8.10 对应文件。每份项目协议可以任意数量的对开本签署,每份对开本构成一份协议正本,共同构成一 份协议。如果项目协议以对立面形式签署,则除非每一方至少签署一份对立面协议, 否则该协议无效。

8.11 进一步保证。每一方均应自费:(i) 签署任何文件并采取另一方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行动,使项目协 议及其拟进行的交易生效;(ii) 尽合理努力促使任何相关第三方采取同样行动。

8.12 完整协议;修改或修订;弃权。 每份相关项目协议均包含双方对根据该协议提供服务的完整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与该服务相关的讨论和协议。 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否则不得修改或修订项目协议。从客户处收到的任何 "订购单 "或类似文件应仅作为账单参考,尽管其中规定了任何条款和/或条件,但此类文件不得以任何方式优先于适用的项目协议。

第 9 条:国别条款

双方同意,如果本协议受以下所列国家的法律管辖,则适用该国的以下具体条款:

法国--适用以下条款

特此删除《条款》第 6.5 条(终止)的全部内容,代之以以下第 6.5 条和新的第 6.6 条:  

6.5.因故终止。任何一方("终止方")在向另一方("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可在发生以下任 何事件时,在提供适用通知和规定的任何适用补救期结束后,立即终止项目协议:(i) 违约方解散、清算或停止其业务运营;(ii) 违约方未能对其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补救,且自终止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天后仍能对该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并详细说明该严重违约行为的性质,或如果违约行为与本协议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支付有关,且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十(10)天内终止方尚未收到全额付款。

6.6 尼尔森的终止。 任何项目协议和任何或全部服务和/或尼尔森信息或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许可可由尼尔森在尼尔森指定的任何日期终止:(i) 如果尼尔森因任何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原因而无法或将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 (ii) 如果尼尔森终止向所有订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的类似客户提供此类服务。

希腊--适用以下规定

特此删除条款第 5.2 节(责任限制)的全部内容,并替换为以下措辞:  

5.2.责任限制。 尼尔森将退还客户因其未能提供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如果尼尔森无法纠正错误的尼尔森信息或技术服务,则将退还客户为受影响的服务部分所支付的费用。根据本条款提出的任何索赔应在诉讼原因发生后五年内提出。这些是对错误服务或未提供服务的唯一补救措施。 根据本项目协议,尼尔森对直接损失、损害或费用的总赔偿责任仅限于客户在根据本条款提出任何索赔之前的最后十二个日历月内为受影响的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尼尔森不寻求排除重大过失或故意违约的责任,或其在法律上无法排除的任何责任。在合同、侵权(包括疏忽)或其他情况下,尼尔森将不对任何损失、费用或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未能提供任何服务、任何尼尔森信息或技术服务中的任何错误或客户或他人对其的使用而造成的直接、特殊、附带或间接损害。此外,尼尔森在项目协议方面的全部责任将不会超过客户根据项目协议向尼尔森支付的年度费用总额。

2.特此删除《条款》第 8.5 节(通知)的全部内容,并用以下文字取代:

4.6.通知。本协议项下要求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通过法院法警(须有递送证据以英语或希腊语递送,并附有正式的英语翻译件,递送至本协议第 1 页中列出的联系方式(如果是尼尔森,则副本递送至legal.notices@nielsen.com),或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以通知的形式进行修订。当递送证据生成时(或如果未在正常营业时间内递送,则在递送地的下一个营业日开始时),通知应被视为已递送。

波兰--适用以下条款

1.特此删除条款第 5.2 节(责任限制)的全部内容,并用以下文字取代:  

5.2.责任限制。 尼尔森将退还客户因其未能提供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如果尼尔森无法纠正错误的尼尔森信息或技术服务,则将退还客户为受影响的服务部分所支付的费用。根据本条款提出的任何索赔均应在诉讼原因发生后三年内提出。这些是对错误服务或未提供服务的唯一补救措施。 根据本项目协议,尼尔森对直接损失、损害或费用的总赔偿责任仅限于客户在根据本条款提出任何索赔之前的最后十二个日历月内为受影响的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尼尔森不寻求免除其在法律上无法免除的任何责任。在合同、侵权(包括疏忽)或其他情况下,尼尔森不对任何损失、费用或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未能提供任何服务、尼尔森任何信息或技术服务中的任何错误或客户或他人对其的使用而造成的直接、特殊、附带或间接损害。此外,尼尔森就本协议承担的全部责任将不会超过客户根据项目协议向尼尔森支付的年度费用总额。

2.特此删除条款中的第 6.5 条(终止)全文,并由以下文字的第 6.5 条和新的第 6.6 条取代:  

6.5.因故终止。任何一方("终止方")在向另一方("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可在发生以下任 何事件时,在提供适用通知和规定的任何适用补救期结束后,立即终止项目协议:(i) 违约方解散、清算或停止其业务运营;(ii) 违约方未能纠正其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行为,且自终止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 (30) 天后仍能纠正该违约行为,并详细说明该重大违约行为的性质,或如果违约行为与本协议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支付有关,且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十 (10) 天内终止方尚未收到全额付款。6.6 尼尔森的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尼尔森可在尼尔森指定的任何日期终止任何项目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或全部服务和/或尼尔森信息或许可:(i)尼尔森因任何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原因而无法或将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ii)尼尔森终止向所有订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的类似客户提供此类服务。

西班牙 - 以下条款适用

特此删除条款第 5.2 节(责任限制)的全部内容,并替换为以下措辞:  


5.2.责任限制。 尼尔森将退还客户因其未能交付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如果尼尔森无法纠正错误的尼尔森信息或技术服务,则将退还客户为受影响的服务部分所支付的费用。根据本条款提出的任何索赔均应在诉讼原因发生后一年内提出。这是对错误服务或未提供服务的唯一补救措施。 根据本项目协议,尼尔森对直接损失、损害或费用的总赔偿责任仅限于客户在根据本条款提出任何索赔之前的最后十二个日历月内为受影响的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尼尔森不寻求免除故意不当行为的责任或其在法律上无法免除的任何责任。在合同、侵权(包括疏忽)或其他情况下,尼尔森不对任何损失、费用或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未能提供任何服务、尼尔森任何信息或技术服务中的任何错误或客户或他人对其的使用而造成的直接、特殊、附带或间接损害。此外,尼尔森在项目协议方面的全部责任将不会超过客户根据项目协议向尼尔森支付的年度费用总额。

瑞典/丹麦/挪威--适用以下规定

特此删除条款第 6.5 条(因故终止合同)的全部内容,代之以以下第 6.5 条和新的第 6.6 条:  

6.5因故终止。任何一方("终止方")在向另一方("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可在发生以下任 何事件时,在提供适用通知和规定的任何适用补救期结束后,立即终止项目协议:(i) 违约方解散、清算或停止其业务运营;(ii) 违约方未能对其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补救,且自终止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天后仍能对该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并详细说明该严重违约行为的性质,或如果违约行为与本协议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支付有关,且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十(10)天内终止方尚未收到全额付款。

6.6 尼尔森的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尼尔森可在尼尔森指定的任何日期终止任何项目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或全部服务和/或尼尔森信息或许可:(i) 尼尔森因任何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原因而无法或将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 (ii) 尼尔森终止向所有订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的类似客户提供此类服务

瑞士--以下条款适用

特此删除条款第 5.2 节(责任限制)的全部内容,并替换为以下措辞: 5.2.责任限制。尼尔森将退还客户因其未能交付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如果尼尔森无法纠正错误的尼尔森信息或技术服务,则将退还客户为受影响的服务部分所支付的费用。如果基于轻度或中度疏忽,尼尔森将不承担本协议引起的任何形式的损害赔偿责任。尼尔森对每份项目协议的总责任上限应为客户根据适用项目协议向尼尔森支付的服务年费总额。本条款规定的责任限制不适用于尼尔森在项目协议下的欺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意大利--适用以下条款

民法》第 1341 条和第 1342 条不适用,因为服务期限及相关条款和条件已为双方充分知晓并接受。

德国--适用以下条款

尽管有任何相反规定,尼尔森仍应对以下损害承担无限责任:1) 生命、身体和健康损害;2) 因尼尔森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义务造成的损害;3) 因尼尔森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无论法律责任的程度如何,如果尼尔森保证了服务的某些功能,或根据强制性法律(例如,如果适用Produkthaftungsgesetz),或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基本义务,尼尔森应承担无限制的责任。 

特此删除条款第 8.5 节(通知)的全部内容,并用以下文字取代:
8.5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均应为书面形式,并在当面递送或通过国家认可的递送服务递送时被视为在收到之日发出:(i) 如果是递送至尼尔森在本协议第一页中作为尼尔森地址所规定的地址,请注意:EMEA 法律部主管,并抄送 legal.notices@nielsen.com;(ii) 如果是递交给客户,则递交到本协议第一页所载的客户地址。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本条款的修订也是如此。

联合王国--适用以下规定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未赋予或意图赋予任何第三方任何利益或任何权利来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果没有《1999 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案》,该第三方是不会拥有这些利益或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