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纽约 - 2010年9月30日 - Nielsen Company B.V.("Nielsen")今天宣布,其间接全资子公司Nielsen Finance LLC和Nielsen Finance Co.拟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本金总额为5亿美元的2018年到期优先票据("票据"),该发行免于符合1933年证券法修正案("证券法")的注册要求。
尼尔森打算用这次非公开发行的净收益来赎回尼尔森2014年到期的8.69亿美元的10%优先票据的一部分和相关债务。
本票据仅根据《证券法》第144A条向合格的机构买家发售,在美国境外,仅根据S条例向非美国投资者发售。本票据不会根据《证券法》或任何州的证券法进行登记,如果没有有效的登记声明或适用的豁免,或不受《证券法》和适用的州证券法的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则不得在美国发售或销售。本新闻稿并不构成出售任何票据的要约或购买要约的招揽,也不构成在此类要约、招揽或出售为非法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要约、招揽或出售。
前瞻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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