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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森公司宣布发行 5 亿美元债券

2 分钟阅读 | 2010 年 9 月

纽约,2010年9月30日--尼尔森公司(以下简称 "尼尔森")今天宣布,其间接全资子公司尼尔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Nielsen Finance LLC)和尼尔森财务公司(Nielsen Finance Co.)

尼尔森打算将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净收益用于赎回尼尔森2014年到期的8.69亿美元10%优先票据中的一部分及相关债务。

本票據僅依據《證券法》第 144A 條規定向合格機構買家發售,在美國境外則僅依據《S 規例》向非美國投資者發售。本票據將不會根據《證券法》或任何州證券法進行註冊,若無有效註冊聲明或適用豁免,或不受《證券法》及適用州證券法註冊規定限制的交易,則不得在美國境內發售或出售。本新闻稿不构成出售任何票据的要约或购买任何票据的要约邀请,也不构成在此类要约、邀请或销售为非法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要约、邀请或销售。

前瞻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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