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 Kellogg,电信研究与洞察高级经理
在美国,打开电视很难看不到无线运营商宣传其新 4G 网络的广告。
但是,消费者对 4G 或其优势的了解程度如何?对于急于吸引美国消费者的移动运营商来说,所有的广告是否都有回报?
尼尔森公司最近对 2100 多名美国成年人进行了一项调查,以了解消费者对 4G 的认识和看法以及购买意向。 消费者从 4G 广告中了解到了什么?
定义 4G
移动运营商积极的广告宣传活动成功地提高了人们对 4G 的认识,但在教育消费者了解 4G 的好处方面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大约五分之一的无线消费者不知道 4G,而在听说过 4G 的其余四人中,只有两人声称了解 4G。这并不奇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困惑反映了行业的困惑。
直到最近,国际电信联盟(ITU)对 4G 的官方定义还是一个美国运营商都不符合的标准。迫于压力,国际电信联盟修改了 4G 的定义,将任何比 3G 有 "重大改进 "的技术都包括在内。根据这一定义,美国的所有三种 4G 技术现在都符合标准(WiMAX、LTE 和 HSPA+)。
当被问及 4G 的定义时,54% 的受访者选择了国际电信联盟最初的定义:移动数据速度超过 100 MBits/s,尽管目前全球还没有一家运营商能达到这么高的速度。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7% 的受访者认为 iPhone 4 是 4G(其实不是),这可能是由于过去几款 iPhone 设备的命名习惯所致:iPhone 3G、iPhone 3GS 和 iPhone 4。此外,一些受访者对 4G 的定义略显模糊,例如,T-Mobile 的几款新安卓手机都是 HSPA+(MyTouch 4G 和 G2),但并不是 T-Mobile 的所有新安卓手机都是 HSPA+。
尽管对 4G 的定义存在困惑,但每 10 位受访消费者中就有近 3 位表示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 4G 设备。虽然目前还没有数据表明其中有多少用户会在未来一年内真正购买 4G 设备,但只要签一份合同,就能买到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