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很忙,而且愈來愈忙。其中,消費者的眼球最忙,因為忙著看大、中、小螢幕。
根據尼爾森媒體研究最新的2014年媒體大調查結果顯示,台灣12-65歲的消費者,88%觀看電視,仍是五大媒體(電視、報紙、雜誌、廣播與網路)中接觸比例第一大,而且平均花費在電視的時間達2小時又50分鐘,但與2010年相比,看電視的比例少了5個百分點,每天觀看的時間也微幅減少14分鐘。
相反的,網路雖然是台灣消費者接觸率第二的媒體,上網比例較2010年的52%增加了17個百分點至69%,且平均每天上網時間更接近4小時,達3小時又49分鐘,也就是一天扣除睡眠的8小時後,有四分之一的時間都在上網。
雖然上網的比例與時間遽增,但由於電視接觸比例仍高達88%,依舊是廣告主與消費者溝通與行銷的主要媒體,廣告佔比更有增加的趨勢,從2010年的49%增加到2014年的55%,但平面媒體,尤其是報紙,在廣告收入上就相對辛苦。
眼睛多螢又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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